培養目標
本專業培養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、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、良好的職業道德,有為維護國家安全、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,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、法規.系統掌握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,能在公安、邊防、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治安管理、出入境管理、道路交通管理、安全保衛、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學教學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。
培養要求
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治安學、行政法學、行政管理學、安全防范技術、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,接受公安行政執法和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基本訓練,具有管理社會治安,預防處置治安案件、治安事件與治安災害事故,指導和監督企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基本能力
知識能力
1.掌握治安學、行政法學、行政管理學、安全防范技術學、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;
2.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術;
3.具有管理大、中城市社會治安、處理各種治安問題的初步能力;
4.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及社會治安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;
5.掌握通訊、駕駛、射擊、自衛擒敵等技能,身體素質達到規定標準;
主要課程
公安學基礎理論、犯罪學、公安管理學、偵查學總論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、自衛擒敵、射擊、安全防范技術、道路交通管理學等。
就業方向
畢業生的就業方向一般集中在公安機關、邊防、國家安全機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保衛部門,從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、安全保衛、預防和控制犯罪等方面的工作。
本網頁僅供參考,具體信息以考試院或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為準。